关于加强本市单层工业厂房天沟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 2005 )第 065 号
市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本市单层工业厂房工程天沟施工安全质量,杜绝天沟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特通知如下 :
一、设计单位应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重视单层工业厂房天沟梁与柱节点处的加固、锚固设计,保证天沟抗倾覆能力。锚筋设置位置的节点详图表达要清晰、准确。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点加强对单层工业厂房屋面天沟梁与柱节点锚固设计的审查,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流入施工现场。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单层工业厂房屋面天沟施工质量的监控,对天沟梁和柱节点处锚固钢筋,应单独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由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留下节点处照片图像资料。
四、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对单层工业厂房天沟梁与柱节点钢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自查,并在隐蔽验收单上签字。
五、各区县及相关专业质监站应加大单层工业厂房屋面天沟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力度,严格监督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加强对天沟施工主体质量和资料的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 OO 五年五月廿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