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控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117号
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监理公司: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建交[2006]第15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单位编写了《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控制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控制要点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405D室, 南昌开发票邮政编码:20003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 , |